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相關文件已經發布了,看看投檔規則是如何規定的!
▎自主招生等部分特殊類型考生的投檔規則
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即高校專項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的考生(以下統一簡稱為高校特殊類型招生考生)參加相應高校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必須在相應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報志愿時填報特殊類型志愿(相應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設招生計劃的,在本科一批填報;本科二批同理),填報志愿時間、各分段填報結束時刻與其他考生相同,如不填報則視為放棄相應高校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資格。
高校特殊類型招生考生若選擇了填報特殊招生類型志愿,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按有關規定單獨投檔、單獨錄取,不占用我區已公布招生計劃,錄取與否、錄取何專業由高校決定;若選擇了填報非特殊招生類型志愿,則不享受特殊招生類型錄取相關政策,與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正常錄取執行。高校特殊招生類型考生所填報的相應高校的特殊招生類型錄取志愿不影響其他考生的各種實時動態排名。
▎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投檔規則
報考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本科專業考生,須全區相應類別專業統考成績本科合格(報考只承認本校專業考試成績的高校的考生還必須相應校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含照顧分,下同)達到我區對應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所報志愿順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報考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科專業的考生,須全區對應類別專業統考高職(專科)或本科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對應類別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所報志愿順序,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檔比例投檔。
▎其他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
報考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若報考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須對應校考成績合格,若報考使用我區聯考成績錄取的專業須對應聯考成績本科合格,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其他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所報志愿順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報考其他藝術類專科專業的考生,須對應聯考本科或專科成績合格,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區其他藝術類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檔比例投檔。
▎區內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
區內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區內考生時,除執行上述02、03投檔規則外,各專業須選擇以下4種模式之一作為該專業進檔考生的錄取規則,同一院校同一專業只能擇其一種模式:
1.按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按專業考試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按專業考試成績乘40%與文化課成績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區內高校錄取藝術類考生,要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前一專業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從后一專業未錄取考生中錄取。
▎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
報考體育類本科專業考生,文化、體育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區劃定的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所報志愿順序,按招生院校提供的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按投檔比例投檔,同一招生計劃科類的各專業均須執行相同的投檔規則;?
報考體育類專科專業考生,文化、體育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區劃定的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所報志愿順序,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檔比例投檔。
▎關于多名志愿相同、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投檔規則
投檔時,當遇到多名志愿相同、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時,原則上不受院校投檔比例限制,全部投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負責按其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錄取規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其中,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確平行分考生擇優錄取規則的,文科依次比較實考總分、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理科依次比較實考總分、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