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申報與建設管理
1、制定學院專業建設發展規劃,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組織學院新開設專業的初審及申報工作;
2、制定專業建設管理辦法,負責專業建設立項、檢查、評估、驗收工作,自治區級品牌專業的推薦工作;
3、專業建設專項經費的使用審核。
二、教學計劃管理
1、根據學院人才培養目標,制定專業教學計劃原則意見和專業教學計劃修訂指導意見;?
2、審核專業制定的專業教學計劃,并提交分管院長討論,通過后報主管院長審批;
3、審批專業提出的教學計劃的調整意見;
4、編發全院各專業教學計劃。
三、課程建設
1、制定學院課程建設規劃、課程建設管理辦法及指標體系;
2、負責課程建設立項、檢查和驗收工作,國家級、自治區級精品課程的推薦工作;
3、課程建設專項經費的使用審核;
4、審定課程教學大綱。
四、教學運行管理
1、教學任務管理
(1)根據各專業教學計劃,于每學期第10?周前后下達下學期各專業教學任務。
?。?)協調跨專業任課教師的安排;
(3)審定各專業教學計劃外開設的選修課開課計劃;
?。?)對任課教師進行資格審核;
?。?)在每學期第13周,負責各專業學生對選修課程的退、改選審批工作。少數因特殊原因的退、改選課程可由學生所在專業審核同意后集體報教務處辦理。
2、課程表編制、教室調度
(1)編印全院學期總課程表,并于每學期放假前將下學期課程表發到各專業帶頭人;
?。?)全院停、調、代課情況的審批與管理;
?。?)全院教室使用情況調度,并編制《教室分布圖》。
3、教師教學工作量津貼管理
(1)制定學院基本教學工作量及經費核定辦法;
?。?)根據執行的專業教學計劃,核定專業基本教學工作量及經費;
?。?)審核各專業教學工作量津貼發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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